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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会计处理规定对信托产品运营管理的新(2)

来源:金融会计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6-11 01: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规定》强调相关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对信托公司的估值管理提出新挑战。2022年5月,银保监会已发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

《规定》强调相关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对信托公司的估值管理提出新挑战。2022年5月,银保监会已发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从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内部机构职责分工、内部控制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审计审查要求等方面对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过程进行规范。《办法》也明确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为准确计提信托产品的减值准备,信托公司也应建立健全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制度,组建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团队,开发预期信用损失法相关信息系统,加强信用风险历史数据积累和信息收集维护,对资产减值计提的实施过程做好全方位管理。

本次《规定》则进一步严格限定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范围。一是强调只有同时满足“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条件才能够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这意味着“资管新规”中提出的“不能可靠计量公允价值”不再成为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理由。二是对于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允许使用“摊余成本+影子定价”进行估值的产品,也要求根据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判断计量方法;如以出售为目标,则应当对相关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未来信托产品可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资产将主要为以持有到期为目的的贷款及应收款项类资产。

在信托产品财务核算中,无论以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费用,或是开展业务模式测试,还是运用估值技术估值,离不开业务条线和其他运营管理环节的基础信息和专业判断。为提升信托产品财务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一是在信托产品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收入费用收取方式和时间节点,特别考虑浮动报酬、超额报酬等非标准化条款对信托财务核算的影响。二是优化组织架构,集中运营职能,加强项目运营管理、信托估值和信托会计核算等部门间的协同与信息共享。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对信托财务核算的支持力度,完善信托业务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为信托产品准确高效核算提供系统保障。

(四)建立健全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制度流程

(三)加强摊余成本法估值产品的合规管理

一、《规定》是未来信托业务会计核算的重要规范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的计量方法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等三类。其中,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估值波动小,净值平滑,有利于产品发行,但却不能完全反映金融资产的实际价格波动情况。“资管新规”对过渡期内资管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执行较为宽松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采用:(1)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2)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本次《规定》进一步强调以“预期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针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在信托会计核算实务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较为少见,因而计提减值准备将主要针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类金融资产。

(一)核算理念: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

随着净值化管理以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资管产品进行准确财务核算的要求也显著提高。信托财务核算将并不仅是简单的记账功能,而是综合信托项目运行中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托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和准确反映,以此形成的净值是投资人申赎资管产品份额的依据,也是投资人对不同产品进行评价和比较的重要因素。目前,资管产品核算的准确性已成为监管重点关注内容之一。2021年,银保监会已分别对“净值型理财产品估值方法使用不准确”和“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开出罚单。在标品信托业务中,财务核算与估值的效率和质量已成为重要竞争力。未来,信托公司应高度重视信托产品准确核算估值的重要性,持续提升信托会计核算与估值的专业性。

《规定》出台前,金融监管机构已对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的会计核算做出规范和指引。首先,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银发〔2018〕106号)要求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对资管产品持有的金融资产计量方法做出原则性规定,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一定要求的可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随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分别发布《中国基金估值标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核算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分别对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的核算估值做出规范。2021年,银保监会进一步对理财产品估值做窗口指导,要求清理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定开理财产品。

文章来源:《金融会计》 网址: http://www.jrhjbjb.cn/zonghexinwen/2022/061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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